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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工系“乐读之星”、“阅读代言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6    作者:      点击:

各班级、全体师生:

为了进一步构建“师生阅读共同体”,推动学生参与“夜读计划”活动的兴趣,鼓励学生以书为友,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推进“书香校园”和“学习型人才”建设,我系将在原有夜读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乐读之星”以及“阅读代言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建工系全体师生;

2、积极参与建工系“每日书签”供稿的长征师生(供稿内容为所读书刊中自己最钟爱的段落、句子或者个人阅读感悟,需要注明供稿内容出处以及供稿人员部门、姓名;供稿方式直接在建工系官方微信平台(ZJCZJGX)留言供稿)

二、评选办法:

1、“乐读之星”评选每学期进行一次;

2、“阅读代言人”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

3、建工系各班级根据“夜读计划”的具体实施开展情况,在每学期末推荐1-2名“乐读之星”;

4、从微信平台“每日书签”供稿中评选3-5名“乐读之星”;

5、从两学期推选出的“乐读之星”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评选10名“阅读代言人”;

6、评选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符合推荐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能带动身边朋友爱读书、勤读书、读好书;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开展的夜读活动、读书月活动,并且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能经常或定期向学校图书馆、建工系诚信借阅平台借阅书籍,且有效阅读;

4、通过阅读,积极向“每日书签”供稿;

5、通过院系组织的读书活动,个人有明显改变和成长;

四、奖励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

2、通过微信公众号、海报展板进行表彰宣传;

3、“乐读之星”获得者“鲁班积分卡”阅读类额外积10分,“阅读代言人”额外积20分,且可抵扣任一类别积分;

4、“乐读之星”奖励个性定制纪念版书签1份(10张)。“阅读代言人”奖励个性定制纪念版书签1份(10张),精美图书1本;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