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高专院校团委:
2013年浙江省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将于今年下半年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激扬青春中国梦 创新创业创未来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参赛对象
在2013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学生。
五、竞赛项目
1、产品创意设计竞赛。产品创意设计注重产品的功能优化以及外观创新。具体可分为产品设计、外观设计以及服务创意设计。
2、生产工艺革新和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侧重于具有理工专业技术背景的项目,具体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工作流程优化侧重于财经文管等服务业务背景的项目。
3、创业计划竞赛。创业计划设计既要强调创业计划的规范性、科学性,更要注重创业计划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具体分为服务、产品两大类,其中产品分为机械设计、能源化工、生物医学、电子信息、环保建设等五类。
4、社会调研论文竞赛。以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为重点,结合日常调研和专业调研,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提出理性建议和独特见解,内容可以涵盖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类型。
六、参赛方式
竞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形式参赛的,参赛者可在校团委指导下,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小组进行参赛。参赛小组的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下。可以跨校组队参赛(小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省级比赛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统一进行申报。
七、项目申报数量
本次竞赛学校作品申报总数按照2013年7月1日学校在校生数量确定(具体每个类别几件作品由学校自行决定,但每个单项参赛作品不多于5件,不少于1件),在校生数量在8000人以上的,每所学校申报作品数为10件,在校生数量在5000到8000人的,每所学校申报作品数为7件,在校生数量在5000人以下的,每所学校申报作品数为5件,本届竞赛发起高校可增报3件作品。
八、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校内竞赛、省级比赛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建立本校竞赛的组委会、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高校竞赛阶段(7月中旬—9月中旬)。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并准备作品参加全省竞赛。
3、全省竞赛阶段(9月下旬—11月初)。组委会将在9月下旬—10月初举行复赛,11月初组织终审决赛。
4、总结表彰阶段(11月上旬)。省级竞赛组委会将评选表彰浙江省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和团体。
九、法律申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如属于个体行为,请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十、注意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申报日前完成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之列。
3、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并经本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作品申报表附后)。
6、本次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公开答辩“最佳创意奖”和“最佳表现奖”。
7、各高职高专院校于9月底前举行本校预赛并选拔作品参加全省竞赛。各校要整理好参赛作品,做好排序,并注意本校参赛作品在类别上的科学合理分布。
8、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参赛院校于2013年7月30日前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94500407@qq.com。
9、请各高校对参赛队伍和参赛作品加强指导,保证参赛作品质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联系人:黄胜磊、刘娅婷 0571-85174175,传真:0571-85150800。
附件:1.浙江省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省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请直接找团委)